协同办公

中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10-08

分享到:

http://www.fjjg.com.cn    2019-10-08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19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4月2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一组反馈的问题,集团党组照单全收,并结合企业实际坚决认真抓好整改。

(一)突出政治引领,增强整改思想自觉。巡视意见反馈后,集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于伟国书记在省委第五轮巡视汇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照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具体整改工作,集团党组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巡视整改责任扛稳、抓牢、做实。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强化组织保障,扣紧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全员靠上抓整改落实,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集团上下联动配合,形成了领导有力、工作有序、齐心协力抓整改的良好格局。

(三)分解细化任务,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结合脱贫攻坚、选人用人2项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细化成37个问题和91项具体整改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283条,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围绕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主动认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查摆思想根源。集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查细找,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五)开展督导调度,推动整改见底见效。集中整改期间,建立“推进会+台账”调度制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4次推进会、3次办公室会,集团领导按责任分工亲自督办、协调和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每周报送整改任务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见底清零。

(六)注重建章立制,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各方面。集团本部制定或修订集团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挂职管理办法、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48项制度,各权属单位共制定或修订制度108项,为整改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刚性约束。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努力,达到了以整改促党建、以整改转作风、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强管理的效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未制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细则

整改情况:已整改。集团党组已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集团实际于2019年7月印发《中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在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建工党〔2019〕79号),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从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党管干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方面制定19条具体措施,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落到实处。

(2)执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针对仍有23家权属二三级企业未实行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所在党组织书记的问题,集团立即开展对非“一肩挑”的47家企业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摸底,其中22家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根据《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提示》精神,符合“一肩挑”要求;18家单位已进行党组织调整或人员岗位调整;2家单位处歇业状态,无经营活动,正在办理关停手续;5家单位待条件成熟后予以岗位调整。

(3)党的组织机构和党务、纪检监察专职干部配备不齐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2018年6月印发《关于分公司机关本部部门设置的通知》(闽建工人〔2018〕298号),督促权属单位做好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做好基层单位党的组织机构设立工作,截至6月底,9家基层单位新设立党群部门,2家基层单位新设立纪检部门。二是对全集团党组织机构和党务、纪检监察专职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2019年以来新增党务人员24名,纪检干部5名。三是在集团重要子企业单独设置纪检监察室,各配备纪检监察干部3人,其他二级企业均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职或专岗不少于1人,共配置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73名(其中专职23名)。四是2019年7月印发《挂职管理办法》(闽建工人〔2019〕198号),在集团范围内建立交流机制和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鼓励优秀党员业务骨干向党务、纪检岗位交流。2019年,集团新选派3名党员业务骨干轮岗至党务岗,2名党员业务骨干轮岗至纪检岗。五是针对5名由非中共党员担任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坚持立行立改,已整改到位,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均为中共党员。同时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集团总部纪检监察机构在原配备5人的基础上拟定编8人,已到位7人。

(4)实施“双培养”工程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集团党组已于2019年7月印发《“双培养”工程实施规划方案》(闽建工党〔2019〕82号),建立党员重点培养信息库和业务骨干信息库,完善日常跟踪管理培养机制,加大在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力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优秀党员放到重要岗位加以锻炼,切实落实“双培养”工程。同时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力的省设计院和省建科院等2名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省设计院和省建科院层层落实责任,对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11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下一步,集团党组拟于2019年9月举办一期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进一步落实好“双培养”工程。

(5)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梳理议事规则,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印发《党组会议事规则》(闽建工党〔2018〕158号)、《总经理办公会和专题会等议事规则》(闽建工办〔2019〕13号)等2项制度,进一步明晰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和专题会的议事范围,细化议事规则,切实解决了党组会大包大揽,不管大小事务都研究的问题。二是规范上会议题前置审批程序,在OA协同平台启用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前置审批流程,同时督促业务部门加强对议题前期调研、论证评估的规范办理,加强会议材料会前送审等环节的从严把关,规范议事决策程序。2019年以来,单次会议议题得到控制,明显减少,解决了议不透,走过场的问题。三是以书记办公会形式研究人事的形式早在2016年10月就已取消,不再召开。通过上述举措,有效提高决策质量,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6)“三重一大”决策不科学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议事规则。2014年4月印发实施《福建建工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闽建工〔2014〕17号),2017年5月对《福建建工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闽建工党〔2017〕54号)进行修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有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和企业违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精神,同时也是企业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二是提高执行力度。决策前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一题一议,以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策。三是坚持科学决策。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好“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前调查不够,市场前景、风险评估不充分,决策时讨论研究不深等因素,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有机统一。四是强化权力监督。对所属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逐一审核把关,实行权属单位每月向集团专项报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报备制度,如:2019年上半年共审查20家权属单位上报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733项,向省国资委党委专项报告决策事项240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有效强化监督。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已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1+X”专项督查的检查范围,加强日常检查监督,积极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不够有力的问题

(7)综合实力不强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推进整体经济实力攀升。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实现了从徘徊不前、爬坡过坎到奋力振兴、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的重要转变。集团自2014年起新签合同额、施工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资产总额保持稳步增长,其中,新签合同由122亿元增长到406.77亿元,年均增长35.13%;施工产值由90.4亿元增长到213.49亿元,年均增长23.97%;营业收入由101亿元增长到196.74亿元,年均增长18.14%;利润总额由2.51亿元增长到7.77亿元,年均增长32.64%;资产总额由142亿元增长到340.55亿元,年均增长24.44%。成功入选2015-2017年省属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成为福建省建筑行业专业结构齐全、产业链完整、经营范围大、整体实力领先的龙头骨干集团企业。二是改革改制进程稳步推进。推进了“精总部、强二级、优项目”改革,压扁管理层,总部部门精简到14个,将部分部门职责下放到二级单位,将原来属于总部的部分事务性功能全面“疏解”和“压缩”,管理权责进一步明晰。下一步将计划引进管理咨询机构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与管理模式创新升级。目前已与管理咨询机构形成《管理咨询项目建议书》,并就管理咨询阶段性工作计划达成初步共识。其中,第一期管理咨询目标是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对组织架构进行梳理,计划8月底完成。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更加有力。在项目承揽方面,充分发挥在工程总承包领域的优势,以承揽优质项目为主要拓展方针,取得了良好成效。如中标并承揽宁德上汽园区、省儿童医院等大型PPP项目。在施工建设方面,龙海月港小学项目承办的省级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观摩会和富闽时代广场承办的省级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及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得到了媒体的广泛报道以及省住建厅的专文表彰。肯尼亚连续三年均有项目荣获代表中国建筑最高水平的鲁班奖。在地产运营方面,积极进军产业地产领域,围绕南安市绿色泛家居建材展贸项目、福建中欧森林旅游温泉康养特色小镇项目,为更多项目注入产业主题,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海外拓展方面,在巩固东非优势市场,扩张巴布亚新几内亚以及东帝汶等新兴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集团投资建设的东非最大“一站式”建材家装卖场肯尼亚COLOHO卖场以及跨境综合服务平台正式投入运营,实现线下零售与线上运营联动。四是业务板块化发展。强化设计、施工、地产、科研和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板块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集团全产业链优势,以“两院”为核心科研平台,以BIM技术、大数据应用为技术抓手,提升集团在全过程咨询、全周期管理方面的综合能力。包括加强与政府、投资方的沟通谈判能力和提高金融杠杆的运用水平,实现对EPC+F和PPP项目的精准承揽。五是探索行业供应链平台建设。推动权属材料公司打造建材供应链平台;依托人力资源公司的建筑劳务平台管理经验,打造专业承包企业、作业企业的供应链平台,弥补现有行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不足。六是探索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截至2018年底,集团混合所有制企业35家,今年以来,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4家,在谈混合所有制企业2家,企业活力显著增强。一方面新设产权多元化企业。在机制砂板块方面,与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合资设立省级机制砂投资平台公司,从事机制砂生产和销售,推动省内机制砂产业发展。在养老地产板块方面,围绕省委省政府“补民生短板”的决策部署,与上古健康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推进养老地产发展,新设永泰和闽清项目公司,布局健康养老地产。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与民营企业合作新路径。集团鼓励权属企业产权多元化发展,注重引入核心技术、原材料供应链、市场销售渠道以及好的经营机制等资源要素,以转让部分股权、增资扩股等方式,吸引具有优质资产和良好资质、业绩的民营企业,补齐短板缺项,促进内外资源协同联动,提高企业竞争力。

(8)集团负债率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一是摸底排查集团37个投融资加施工总承包项目签约、履约、工程款支付条款、集团垫资金额、利息确权金额等详细情况,加大工程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加快回款速度,增加现金流,减少贷款金额,降低资产负债率。截至2019年6月底,集团已收回应收款项9.03亿元,其中收回已逾期应收款项8.46亿元。二是发行可以列入所有者权益的永续类债券,与兴业银行洽谈的20亿元永续债取得积极进展。三是盘活国有划拨土地,按照政策评估价值入账,提高所有者权益。四是推进七建、环海、省安等几家子公司债转股事宜,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已提交债转股方案。五是加大开发力度,降本增效,提高利润率,增加所有者权益。截至2019年6月,集团所有者权益快报金额99.39亿元,较2018年年报金额92.4亿元增长7.56%。六是减少垫款高、回收期长项目的承接。2018年集团承接7个PPP项目,总投资额131.98亿元;2019年初至7月,集团仅承接2个PPP项目,项目总投资额29.12亿元,较18年下降77.94%。七是多元化引入合作方、基金公司等合作单位,合作开发PPP等项目。

(9)项目投资风险防控机制缺乏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和完善项目投资风险防控机制,2019年7月成立投融资事业部(闽建工发改〔2019〕45号),专门负责集团投融资项目的管理和运营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二是进一步建章立制。2018年3月集团研究制定了《经营工作管理办法》(闽建工经营〔2018〕3号),明确所有投融资项目按要求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由申请单位上报集团投资评审会审核,评审通过后报集团党组会研究决定;2019年1月制定了《投标评审工作管理规定》(闽建工市拓〔2019〕1号),规定投融资PPP项目商务报价评审由集团投融资事业部、成本部、财务部、市场拓展部等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会审,形成投标报价合理范围,实施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投标报价合理范围,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2019年5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项目公司合同审批事项的通知》(闽建工投融函〔2019〕5号),加强PPP项目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批流程,明晰投融资管理部和项目公司职责边界,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2019年6月组织修订《PPP项目商务条件指导意见》和《PPP项目财务核算指南》,进一步规范PPP项目会计核算,统一现有PPP会计实务,在科目设置、核算口径、收入确认方式和成本费用分摊等方面的规则与标准,提高PPP项目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加强PPP项目投资前期风险管控,建立健全PPP项目财务评价体系,加强项目承揽的前期尽职调查,明确不参与未入库、项目所在地政府支付能力弱、商务指标差的项目;提高项目合作方能力要求,切实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四是加强PPP项目过程管控。成立检查小组,于2019年5月对权属PPP项目公司进行为期半个月的综合大检查,内容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及招投标管理等检查,指导权属各PPP项目公司整改40余项问题,完善35份文件资料;督促按规定履行好职责,签订好二类费用三方合同,并及时向政府实施方沟通确认,以利于项目后期结算。

(10)回收难度高的垫资款和垫资利息总额大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一是摸底排查集团37个投融资加施工总承包项目签约、履约、规模、工程款支付条款、集团垫资金额、利息确权金额的详细情况,加大工程款催收力度,以期尽快收回垫资款及利息。二是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应收款项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工财务〔2018〕154号),明确应收款项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将应收款项管理列入权属单位的年度经济责任考核目标,与责任制奖金挂钩考核。集团审计部门在2019年开展的2018年度责任制审计时,将工程进度款回收率和经营收入现金到账率做为重要考核指标单列,占到财务绩效指标(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70%权重)的10%权重。三是持续开展财务审计检查,重点检查权属单位的应收款项管理情况,督促建立应收款项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内控流程,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四是设立投融资事业部,加强对投融资项目的监管,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要求权属单位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收款项催收小组,实行应收款项管理内部责任制,遵循“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催收责任人,定期编制清欠计划和统计报表。同时,采用协商、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各部门统一意识,协同配合,形成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截至2019年6月底,集团已收回应收款项9.03亿元,其中收回已逾期应收款项8.46亿元。五是严格控制集团资产负债率,减少垫资施工项目承接数量。2016至2018年集团新签投融资加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数量分别为16个、14个和4个。2019年上半年未承接投融资加施工总承包项目。

(11)涉及的经济纠纷和诉讼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法务检查,排查纠纷案件管理风险。2019年4月24日至5月30日已组织对22家权属单位进行法务检查,全面排查包括诉讼管理在内的法务问题和风险,并核查上一年度法治工作检查通报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督促各单位集中妥善处理涉诉案件,其中巡视所涉案件目前已结案87.9%,其中胜诉和解结案及对方撤诉的有222件,占结案案件的82%;2019年1-5月无新发重大案件,一般案件结案率达45%,通过诉讼追回款项或避免损失786.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涉案总金额下降近60%。三是针对案件发生较集中的省七建公司、省安装公司、福州分公司、路桥分公司等四家重点涉案单位,分别召开落实巡视整改案件分析会,集中对存在的疑难、重点个案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思路和对策。四是加强团队建设、提升诉讼应对水平。2019年新增持证法务人员7人,截至7月18日,全集团共计持证法务人员37名,法务队伍持续壮大;为提升年轻法务人员诉讼实战能力,3月份,集团法务部举办2019年诉讼管理培训班,通过讲授诉讼实务课程和举办模拟法庭方式,对各单位法务人员进行专项诉讼实务技能培训。五是推进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于2019年1月正式启用集团案件管理系统,各单位诉讼案件信息已基本完成录入,新发案件及进展通过系统完成上报,有效加强集团诉讼案件的全过程监管。

针对省七建公司因纠纷引发诉讼案件71件的问题,多措并举加大清理力度,截止6月底,已经结案61件,标的总额1亿元,胜诉38件,和解结案18件,败诉5件,通过诉讼追回款项或避免经济损失总金额为6583万元。10件因案情复杂正在法院审理中。

针对原福州分公司因纠纷引发诉讼案件56件的问题,福州分公司坚持查找案件发生原因吸取教训,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向项目部宣贯风险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017年以来,福州分公司新发案件数量逐年下降,2018年新发案件6件,2019年1-5月未出现新发案件。通过诉讼手段积极追索债权,共追回工程款项约2.2亿元,减少经济损失约1.1亿元。

针对路桥分公司因纠纷引发诉讼案件23件的问题,截至7月中旬,已经结案17件,标的总额7038.31万,共追回工程款项约480万元(含利息),减少经济损失约1832.31万元。新发案件方面,2019年上半年新发案件3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0%,涉案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2%。为有效预防案件发生,还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工路〔2019〕112号),进一步明确合同风险管控的工作流程。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2)集团和权属二三级企业都存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重要的政治名词和一些新的提法领会不深、掌握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重要政治名词和新提法,组织各权属企业编制整理一系列“口袋书”,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十讲》等学习书籍共3831本,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已举办2期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封闭式集中学习研讨班,每期5天,进一步强化集团党员干部对党的重大理论成果的学习和领会。二是运用“学习强国”“党员e家”“三会一课”、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研讨会等线上、线下学习方式,同时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重要的政治名词和一些新的提法的宣贯。2019年1月底已完成“学习强国”22家党组织架构搭建工作和1848名党员的上线学习,并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在集团系统内通报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兴起参与“学习强国”的热潮,集团在省国资委系统17家单位中的参与度和总积分长期位居前5名。三是严格督促检查,2019年3月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权属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检查。

4.关于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3)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够落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集团党组于2019年6月修订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闽建工党〔2019〕65号),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管理考核问责予以强调和明确,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率。2018年集团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开展学习13场次,其中结合集团改革发展和本职岗位深入研讨交流4次;截至2019年7月份,已组织集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其中扩大学习5次,讲座报告会4次,研讨文章7篇。

(14)对二级单位中心组学习指导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新修订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闽建工党〔2019〕65号),加强对权属二级单位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指导和学习计划的审核,明确权属二级单位每年年初需将本单位的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或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报集团审核,每年年终报送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将二级单位中心组或理论学习会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督查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问责。2019年3月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权属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中心组或支部理论学习会情况。三是对2016年至今从未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和计划的省建科院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5.关于党内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5)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制定《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编制《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材料》,党组成员在会前认真自学并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查摆剖析原因,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集团党组于6月20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以希望和建议代替批评的现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互相批评意见共30条,敢于动真碰硬、“真刀真枪”揭示问题,批出“辣味”。二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由集团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61人次,强调吸取教训,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有针对性;相关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够认真、批评内容重复的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三是对2016年以来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进行再梳理,针对自查的5个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发展改革部、党群工作部等4个主责部门已结合本轮巡视反馈的同类问题进行合并整改。

(16)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落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19年1月印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闽建工党〔2019〕3号),集团权属228个党支部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5208名正式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其中,优秀604名,合格党员4583名,基本合格16名,不合格党员5名。二是通过集中学习领会、微信值周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集团党建工作系列手册,引导各级党支部抓紧抓实抓好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对权属企业党组织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内容,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落实的单位进行公开通报。四是对未按要求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原集团机关第二、三、四、五支部,武夷实业、路桥分公司、福州分公司和漳州分公司等10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17)不少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集团实际,2019年5月建立《集团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闽建工党〔2019〕49号),明确集团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要到联系党支部上1次党课、参加1次支部活动和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地调研和谈心谈话,进一步密切集团领导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联系。二是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有关制度,进一步重申强调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双重”身份的认识。集团6名党组成员及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严肃认真地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三是将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集团党组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均作了对照检查。

6.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8)有的党支部未及时组织学习和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5月修订印发《进一步深化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闽建工党〔2019〕48号),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纳入支部达标创星工作重点内容。二是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并在集团第五次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传达学习。三是督促各级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每年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四是拟于9月举办1期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化水平。五是对原集团机关第三、第四、第五支部、福州分公司支部、武夷实业党支部等5名党组织的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9)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6月修订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闽建工党〔2019〕59号)和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内容一览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211”工作制度。2018年12月30日,集团党组向省国资委党委上报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2019年5月15日,上报2019年1-4月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集团党组中心组及各级党委中心组或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会重要学习内容,并在学习计划中明确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2019年4月召开集团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四次学习扩大会,邀请了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副总编辑陈加伟作《融媒体环境下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2019年6月在集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研讨班上邀请了福建师大宣传部长陈志勇教授作了《从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看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专题讲座;在集团党组中心组第六次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纳入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支部达标创星工作考核内容。

(20)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7月印发《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闽建工党群〔2019〕11号),加强对集团及权属单位报刊、宣传栏、党员活动室、内网、外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的系统管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宣传思想工作阵地可管可控。二是在全集团系统开展了1次公共宣传载体集中排查,对内容陈旧过时的版面进行更换,对表述不准确或提法错误的进行纠正,对有问题的宣传载体进行集中处置整改。截至6月底,全集团已停办内刊简报2份和外刊1份;清理注销外网3个、微信公众号11个、微博号1个。

(21)报刊编辑校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报刊编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范畴。二是对省建科院2016年以来机关本部及权属单位的所有发布信息进行排查,对16篇合计26处存在不准确表达或者错误提法问题的信息进行替换、修改;健全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设置不少于3级的内容审查程序,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三是立即更正内刊《福建七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提法不准确的表述;成立《福建七建》报刊编辑部,建立报刊编辑负责制;建立信息稿件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审批;建立问责制,对负责版面的编辑审核不严格导致错误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22)随意设置和配备人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集团公司存在设置并配备非领导岗位职务”问题予以立即整改。聘任赵铭同志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免去其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部一级资深经理职务(闽建工人〔2019〕147号),取消非领导职务人员配备。二是2019年7月修订印发《集团中层干部及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用管理办法》(闽建工人〔2019〕195号),取消“一级资深经理”和“二级资深经理”非领导职务设置。对《集团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干部职级首次认定实施办法》《集团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干部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权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关于修订总部管理系列人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分(子)公司机关本部管理系列人员工资制度》等5项涉及非领导职务设置制度予以修订,明确取消集团中层正职、副职非领导岗位职务设置。

(23)对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和指导监督,个别单位班子调整过于频繁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针对路桥公司班子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集团稳定了该单位班子配备,目前路桥公司班子进入了良好的工作状态,2018年度路桥公司新签合同约22亿元,同比增长103.7%;施工产值9.04亿元,同比增长35.67%;净利润4188万元,同比增长181.6%,路桥公司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集团党组明确近期不再调整路桥公司班子,同时将认真总结路桥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经验,选拔干部时,紧密结合集团战略规划,以集团战略方向作为选人用人、干部培养的指导方针,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对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综合研判,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权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整体结构、运作状况及领导干部的个性特点、工作状态进行不定期分析比较,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集团每年将进一步加强年度考核的应用,结合培训、调研等工作,探索建立日常“一线”考核机制,如,在2019年度优秀青年、英才计划人员培训班中,通过参与培训班的课程、内部讨论等活动,对青年人才的综合表现予以进一步了解。三是针对七建集团存在“任前公示中要求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的问题,省七建公司已立即整改,删除不符合规定内容,进一步规范任前公示材料内容。

(24)干部队伍中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针对集团存在近亲繁殖现象问题,2019年6月16日印发《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管理办法》(闽建工人〔2019〕172号),详细规定领导干部应回避情况及建立亲属录用前主动申报机制,加强集团中层干部近亲属回避管理,有效控制近亲繁殖现象。对集团中层干部的91名亲属或亲戚在集团内的人员招录情况予以全面的核查,未发现人员招录程序有违反集团相关招聘要求的情况,截至6月底,有4名近亲属辞职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聘。二是2019年7月17日印发《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管理规定》(闽建工人〔2019〕220号),建立领导干部近亲属在集团任职情况年度申报机制,进一步增强近亲繁殖现象管控力度。

9.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25)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2017年以来,集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已建立起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机制,强化纪检部门把关作用。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2019年7月印发《外事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人员管理规定》(闽建工人〔2019〕212号),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三是要求权属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或参照执行集团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形成因私出国(境)管理层层负责、分级管理、齐抓共管良好态势。四是针对林颖孜同志及配偶子女已取得加拿大长期居留权,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及因私出国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在巡视期间,马上对林颖孜同志进行约谈,要求其立行立改,该同志也认识到错误。目前,该同志及其配偶正在办理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手续。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林颖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林颖孜结构工作室负责人职务,不再参与具体事务,并补扣事假款17540元。对省设计院主要负责人及时任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省设计院修订《在岗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建设字〔2019〕96号),对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六是在集团人事工作会议上,组织学习国家及集团有关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人员管理规定,增强权属各单位加强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人员管理意识,规范管理工作。

(26)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对福建武夷建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谈话,并立即清退返聘的公务员。二是2019年6月修订退休返聘管理办法》(闽建工人〔2019〕197号),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管理。明确返聘退休人员原则、范围。规定退休前为公务员、事业单位身份人员未经集团批准不得返聘。三是对现有返聘退休人员予以积极整改。2018年12月底前2名退休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人员已不再返聘。2019年5月摸底排查集团目前现有退休返聘人员情况,其中12名人员聘期满后已不再续聘,剩余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待聘期满后原则上不予续聘,按照《退休返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四是针对退休人员吴步绸同志退休后继续聘任原职并担任法人代表问题,省建设人力资源集团立即整改,已于2017年12月不再返聘吴步绸同志,对吴步绸同志予以19008元经济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对省建设人力资源集团主要负责人及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省建设人力资源集团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返聘退休人员管理制度》(闽建人〔2019〕150号)。

(27)干部档案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对集团人力资源部时任档案管理人员、时任省七建公司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谈话,责令其健全完善干部档案。二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对抽查46份人事档案材料列出档案缺失材料清单,因时间久远、人员岗位变动等原因,无法查找到相关人事档案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说明,已整改到位。三是建章立制,根据上级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2019年7月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闽建工人〔2019〕223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领导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力度。四是要求权属各单位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梳理工作。下半年集团人力资源部将联合集团下属人才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对权属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予以不定期检查督导,加强集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力度。五是将档案信息化管理列入下一阶段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确保干部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10.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层层弱化的问题

(28)基层组织设置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针对省七建集团机关支部有80名党员,离退休党支部有100多名党员的问题。已于2019年1月立行立改,将省七建总部机关支部分设3个支部,离退休分设3个支部。二是举一反三,对集团权属二三级单位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按照职能划分、地域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分设和调整,解决超大党支部问题。截至6月底,省安装公司党委和省设计院党委已将原有的5个超大党支部分设成9个党支部;将建工市政分公司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三是加强对党员人数较多的重要子企业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具体指导,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的宣贯,指导超大支部等整改工作。

(29)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按时换届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立行立改,截至6月底,上一届未按时换届的2个党委和22个党支部已全部按规定完成换届。二是于2019年5月印发《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办法》(闽建工党〔2019〕47号),加大督促力度,从上至下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30)党务专职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集团总部党群工作部已新增1名部门副职。二是对集团总部及权属企业党务干部编制进行摸底排查、全面分析,督促各单位按照不低于同级机构平均编制配备标准,采用招聘、轮岗交流等方式增强配齐。2019年以来,集团新增24名党务干部。针对省安装福州分公司和建科院结构所仅配备1名兼职党务干部的问题,省安装福州分公司已配备2名专职和2名兼职党务干部,建科院结构所已配备1名专职和3名兼职党务干部,对3名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2019年7月印发《挂职管理办法》(闽建工人〔2019〕198号),在集团范围内,建立交流机制,鼓励优秀党员业务骨干向党务岗位交流,2019年以来集团共选派3名党员业务骨干轮岗至党务岗。

(31)发展新党员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督促落实和运用好《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党员工作指引》,发放《福建省属企业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化水平。二是定期制定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党员分配表,细化指标落实,2018年全面完成了年度50名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分配并下达了2019年权属二级党组织80名党员发展指标计划。三是拟在9月举办1期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四是对设计院和建科院发展新党员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两位党委书记进行约谈。

(32)党费收缴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对权属党组织2018年至2019年3月在职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普查摸底,对党费缴交高低不一问题及时纠正。二是2019年7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闽建工党〔2019〕80号),指导各党支部对非年薪制党员的月缴纳党费数额进行一次核定,年内一般不变动,有效解决党员每月党费缴交高低不一的问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仍然存在的问题

(33)党组会议多、议题多,有时半天时间研究三十多个议题,研究讨论不深不透、走过场的情况普遍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印发《党组会议事规则》(闽建工党〔2018〕158号)、《总经理办公会和专题会等议事规则》(闽建工办〔2019〕13号)等2项制度,明晰了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和专题会的议事范围,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二是规范议题前置审批程序。在OA协同平台启用了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前置审批流程,加强议题前期调研、论证评估和会前送审把关,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2019年以来,单次会议议题得到控制,明显减少,解决了议不透,走过场的问题。

(34)集团机关对下属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不到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印发《关于提升公文办理实效的通知》(闽建工办〔2018〕225号),严格公文办理时限,明确公文办理意见。二是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公文流转管理监督,切实提升公文办理效率和质量。三是规范办文办会工作,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根据实际需要核减集团总部例会频次10次/年,调整后总部各类例会不超过35次/年。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畅通数据传输渠道,如通过福建建工i8项目管理等平台可提取到的资料,不再要求基层单位报送,为基层减负。五是优化和新增OA审批流程。根据总部各部门职责边界,截至6月底已完成了流程办理时限督办、施工安全、质量业务审批流程优化,新增员工退休、调动审批流程等,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12.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35-39)异地接待、异常高频次接待不时出现;接待标准比较随意,没有严格按照集团文件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超人数陪同接待较多;违规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比较普遍;集团内部工作接待超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上述问题已结合巡视结束后移交的边巡边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其中,一是针对招银公司异地接待、异常高频次接待的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予以退款,共上缴款项1598元。二是针对集团总部出现的5项接待标准随意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予以退款,共上缴款项2687元。三是针对集团总部2项和省安装公司1项超人数陪同接待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予以退款,共上缴款项1386.43元。四是针对31项违规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问题,集团总部及10家涉及同城接待问题的分子公司均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予以退款,共上缴款项51448元。五是针对集团内部工作接待超标准问题,集团总部和省七建公司共29项内部工作超标准接待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予以退款,共上缴款项 18842元。六是下一步将组织对接待问题的表象和本质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判,强化集团业务接待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制度的刚性管控,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1+X”专项督查、节假日期间明察暗访等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清理管控中存在的死角和盲区。

13.关于违规转嫁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问题

(40)2015年至2018年,省建工集团本部共11批32人,向下级分子公司转嫁、摊派出国(境)费用52.89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经核实,实际摊派下级分子公司出国(境)费用45.43万元,其中已划回建工总部32.09万元,已划回中国武夷总部13.34万元。二是2019年7月1日印发《外事及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人员管理规定》(闽建工人〔2019〕212号),对出国(境)费用承担情况予以明确规定,规范出国(境)费用管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41)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履行主体责任。2018年12月,印发《贯彻落实省委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实施细则》(闽建工党〔2018〕143号),进一步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落深落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检查考核。2018年12月,修订了《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闽建工党〔2018〕140号),明确对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开展对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检查。2019年3月,由集团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2018年度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1+X”监督检查,强化问题导向,形成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三是相关集团党组成员对廉洁谈话落实不到位,述责述廉不够认真,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四是强化监督落实。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对上一年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整改到位。今后,每年组织对上年度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再次进行认真的“回头看”,对整改不落实、弄虚作假的将予以严肃问责。五是督促中国武夷对南京武夷水岸家园项目超付工程款问题进行处理。经中国武夷纪委组织进一步核查,报经中国武夷党委研究同意,对7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具体为: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熙勋,在已给予其行政降职处分的基础上,给予110万元经济处罚(已交100万元),并予以劝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公司董事长龙治先(已离职),在已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的基础上(另有其他违纪问题),给予经济处罚8万元,从其他在南京三家公司尚未发放的经营绩效奖金及风险抵押金中扣罚。对负有领导责任其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负有次要责任的公司中层干部分别给予警示谈话2人和经济处罚5人。

(42)强化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专题活动。2019年4月3日,组织43名集团中层干部前往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榕城监狱参观学习,重温了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43篇。及时通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学习教育。二是加强法制宣传。5月28日,集团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预防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腐败和职务犯罪。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集团已先后印发《业务承揽管理办法》(闽建工经营〔2017〕10号)、《经营工作管理办法》(闽建工经营〔2018〕3号)、《印章管理办法(修订)》(闽建工法务〔2018〕18号)、《专业工程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闽建工生产管理〔2018〕3号),加强项目过程中的督查和纠偏措施,定期组织开展项目分包检查,重点检查分包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发包的行为,确保源头、过程可控。四是2018年6月已建立福建建工i8项目管理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运用信息化管控平台加强项目管理全过程管控。

(43)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落实党纪政纪处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对南京武夷公司龙治先、市政工程分公司吴鑫煌、福州分公司林功宝、七建集团黄开明和张必强等5人受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未按党政纪相关规定执行的问题进行纠正,其中龙治先2017年度考核更正为不称职;吴鑫煌2017年度考核更正为不称职;2018年考核更正为不确定考核等次;林功宝2018年度考核更正为不称职;黄开明2017年度考核更正为不称职;张必强2017年度考核更正为不称职。二是印发《关于加强落实个别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与当年度考核评价等次结果相匹配的通知》(闽建工人〔2019〕153号)要求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集团对3名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予以调整(闽建工人〔2019〕149号)。其余15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结果调整。三是已修订《集团中层干部、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般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因当年度受党纪政纪处理的人员,当年度绩效考核为不确定考核等次,当年度绩效奖励标准按有关规定予以调整,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四是4月份组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检查(闽建工监察〔2019〕16号),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 “全方位”梳理、“全覆盖”自查,确保执行到位。五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成果的运用。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4)纪检监察机构和专职干部配备不齐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配齐纪检监察干部。根据省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集团总部配备8名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已到位7人;6家重要子企业均设置纪检监察室,各配备纪检监察干部3人;其他二级企业均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集团及二级单位共配置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73名(其中专职23名),全部为中共党员。二是加强优秀人才的转岗交流工作,2019年上半年集团共有5名党员业务骨干轮岗至纪检岗。同时采取跟班学习、传帮带的方式,加强集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从基层单位选调3位纪检监察干部到集团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交流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下半年组织开展1次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并积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省国资委纪检组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

(45)一些领导干部对自身廉洁自律要求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编印集团近年来发生的50个典型案例和修订《身边的纪律》口袋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完善健全集团领导干部廉洁档案723份,紧盯“关键少数”,掌握“树木”和“森林”动态。持续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测试制度,今年上半年开展任前廉政谈话81人次,集团纪检组组长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11人次。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每月对二级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备案管理,通过审查监督及时提醒纠正。2019年上半年共审查20家权属单位上报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733项,向省国资委党委专项报告决策事项240项。四是严格执行《专业工程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闽建工生产管理〔2018〕3号)、《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工成本〔2018〕2号)等相关制度,并把这些制度同福建建工i8项目管理平台相结合,在平台上开发符合制度相关的审批流程,要求工程分包和物资招标资料必须全部上传到项目管理平台,并在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审批,做到过程监管透明化。

(46)对有的案件处置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问题线索梳理处理。建立信访线索台账,逐一销号办理,其中巡视移交的23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理完成。二是规范案件处置流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研究制定集团案件查处流程,规范案件处置流程和处置程序,明确各个环节办理实效,提高办理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1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47)监督存在上强下弱、上紧下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大压力传导,对2018年度二级单位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述责述廉评议考核结果为“一般”的5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进行约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项目全周期计划,7月底海外工程项目管理的i8信息化平台全面上线,进一步加强海外业务情况分析,统筹纪检、审计、财务等监督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风险防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1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明确责任目标,层层传导压力。2019年集团本级纪检组立案数不少于5件,中国武夷纪委立案数不少于2件、省安装公司、省七建公司、省设计院、省建科院、人力资源公司、福州分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数不少于1件,其他二级单位也要力争有自办案件。强化执纪问责,减存量,遏增量。

(48)函询方式运用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2019年7月印发《谈话函询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工监察〔2019〕35号),针对谈话函询的适用范围、谈话函询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谈话函询结果的分类处置以及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开展谈话60余人次,函询1次,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9)个别信访件核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关于2015年以来反映原南平武夷名仕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叶榅贵投资参股南平市山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亲属购房享受违规折扣等问题6件次,集团纪检组受理后没有及时深入了解,2018年8月才对其党纪立案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事宜涉及原南平武夷公司董事长于凌学,反映问题较复杂,涉及面广,在上一轮巡视整改过程中经请示省国资委纪检组同意与于凌学有关问题合并调查处理。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已证实叶榅贵、于凌学两位同志的违纪事实,2018年8月集团纪检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经上报集团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经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研究后上报省国资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叶榅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闽建工监察〔2018〕39号),责令叶榅贵同志退回违规超优惠购房折扣90667.62元,扣罚叶榅贵同志2017年度绩效奖金30%,缴交到集团财务账户。关于于凌学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已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闽建工监察〔2018〕55号)。二是集团纪检组将结合省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完善机构设置,增加人员配置,提高案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认真研究分析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今年上半年共收到信访问题线索19件(含巡视移交,不含重复件),完成初核了结11件,函询了结1件,立案查处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50)案件处理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关于自创行政严重警告、行政降职等处分种类,主要是发生在2015年以前,集团纪检监察力量不足,业务不熟,为了规范完善相关工作,集团纪检组也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二是2016年6月,集团研究出台《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职工行政奖惩暂行办法》(闽建工监察〔2016〕68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规章进行修订,对企业干部职工行政处分工作进行规范,在往后的工作中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执行。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将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培训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纪法运用能力,努力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顺畅高效上下功夫,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熟知精通、熟练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确保案件处理规范有序,制度落实到位。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6.关于项目合作承揽存在较大权力寻租空间的问题

(51)利润分成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建筑市场变化,集团结合转型升级战略发展的需要,集团在不同阶段出台相关经营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合作承揽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合作方的贡献大小,在项目投标前商定股份比例,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符合集团相关规定,经集团经营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为保障集团项目利润目标的实现,集团于2018年3月制定《经营工作管理办法》(闽建工经营〔2018〕3号)、《标前测算项目目标利润补充说明》(闽建工市拓〔2018〕1号),明确了具体工程项目利润按结算税前造价锁定项目目标净利润考核指标。从2018年3月份开始全部推行自行承揽项目,集团及权属单位共上报406个投标项目信息审批,其中中标70个项目,均按集团要求实行自营模式管理,投标前确定了项目目标利润,在源头上保证企业利益。三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检查、审计,确保项目利润超过预期。

(52)项目承揽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关于建工集团承揽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地块EPC项目变更合作企业问题,原因是建工集团与南平建设集团双方就合作条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造成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未能达成合作。二是建瓯妇幼保健院工程实际施工班组并没有实质性发生变化,下一步集团将加强管理和防范风险,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在巡视整改期间集团组织对各分公司申报集团审批并中标的70个项目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存在有合作承揽的现象。同时集团将严格执行《经营工作管理办法》(闽建工经营〔2018〕3号),不定期组织对各分公司上报的项目进行排查,若发现分公司在此类项目承揽过程中还存在合作承揽的现象,要求其立即整改,否则将暂停其分公司投标活动,直至整改完毕,保证集团项目承揽的依法合规。

(53)部分项目部丧失管理主导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针对三明学院新建工科实训大楼及文科实训大楼改造装修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项目部印章已由项目部指定专人管理。针对笋竹城F1地块厂房(一期)及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配备11名管理人员。针对闽清县梅溪3个项目安全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已按要求配置1名安全主管及1名安全员。二是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针对项目质量、安全、法务、成本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约谈6人,并对以上5个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共处罚金9万元。三是完善管控手段。2019年5月15日在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内部开工报告增加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表,人员配齐后方可开工。并于2019年5月21日在项目管理平台开发项目管理人员报表功能,便于责任部门督促检查。四是进行摸底排查。2019年6月3日-14日组织对集团采用合作承揽模式的在建项目进行摸底,重点对人员配备、项目印章管控等进行检查。经排查,合作承揽的在建项目的人员配备到位,项目印章管控按规定执行。五是强化项目经理责任制。明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管理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和检查,确保项目管理目标实现,工程完工后按责任制约定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4)合作承揽存在挂靠和违法分包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针对国省干线纵八线建宁福新至长吉公路PPP项目存在个人挂靠法人单位的问题,已清退该项目合作企业。具体说明:1.经核实,该项目建工集团是与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陈可忠是环宇公司授权的项目全权管理代表,金亮是现场主管之一。2.由于陈可忠班组对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不足,现场管理无序又不听从项目经理部指挥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经党组研究决定将其清退。退场协议要求环宇公司授权人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清退事宜。3.清退后,全部由路桥分公司自行组织施工,项目班子倒排工期,大干快上,有序推进,目前路基已初步完成,预计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任务。二是2019年6月3日-14日,组织对集团采用合作承揽模式的在建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未发现合作项目存在个人挂靠法人单位现象。三是集团将严格按照《经营工作管理办法》(闽建工经营〔2018〕3号)等相关规定,加强自营管理,严格规范选择相关专业班组,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建设,确保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分包和挂靠的问题。

17.关于中标工程分包不规范问题

(55)专业工程及劳务作业分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集团完善和优化《专业工程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制度。如:改变合格名录库建立方式,合格分包库由集团集中建库变成由责任单位各自建库,优秀分包库由各单位考核推荐,集团统一审定发布;增加工种种类,由责任单位根据需要设置工种,满足一线生产需要。二是专业及劳务合格分包方名录库已于2019年6月20日全部重新建立,并于6月27日发布启用,定期对所有分包方进行考核更新。三是2019年5月6日-6月28日,对集团152个在建项目开展分包管理检查,绝大多数项目分包管理能按办法执行,极个别项目存在问题已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四是完善平台监管手段。2019年3月已在福建建工i8项目管理平台开发分包招标过程监管报表流程,对招标过程进行管控,确保招选工作的透明化。

(56)分包存在转包和挂靠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关于2015年3月福州沁园春项目(已竣工)和2015年8月福州富闽时代广场项目(已竣工),因之前经营管理规定可以按项目规模收取管理费的承揽模式合作承揽,对合作承揽的合作对象没有明确规定,造成有与自然人合作承揽的现象,为了杜绝挂靠行为,集团已于2016年3月《关于印发与股份合作投资企业合作承揽建设项目规定(暂行)的通知》(闽建工经营〔2016〕7号)确定了合作承揽的制度,杜绝个人挂靠行为。为了防范经营风险,项目实施的资金及管控能够得到保障,项目以劳务班组形式进行实施,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做为担保,项目内容按照闽建工纪要〔2016〕91号文实施,实施过程均按集团自营管理规定执行。二是在闽清县2016-2020年重点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合作项目里,福建宏亨建设公司只是作为项目劳务班组的担保,不是专业分包单位,故没有资质的要求,不存在违法分包和挂靠的问题。三是根据建筑市场变化以及集团战略发展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不断探索自营管理模式,相继出台《经营工作管理办法》(闽建工经营〔2018〕3号)、《专业工程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工生产管理〔2018〕3号)、《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工成本〔2019〕2号)等制度,加强对合作班组管控,规范项目管理,在源头上保证企业利益。主要体现在:1.在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上,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现场安全质量人员均由集团配备。2.项目主要材料均由集团物资设备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所有材料的采购均按照集团的流程进行采购。3.劳务班组选择及合同均按集团的管理办法进行招选及签订。4.在工程款支付把控上,按照“现场实际产值、进度情况核查”及“业主支付集团工程款额度不超付,锁定每期利润”的大原则进行工程款支付,并对所有付款材料按现场实际发生进行认真核实。

(57)印章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针对印章管理混乱问题已立行立改,项目部印章均已按规定指定专人管理。2019年5月6日-6月28日,集团生产管理部组织对152个在建项目开展项目部印章管理检查,项目部印章存放和使用等管理均能按制度要求执行。二是2019年4月24日-5月31日,在集团的法务工作检查中,也把印章管理纳入检查范围,对22家权属单位印章管理状况进行检查。三是督促各单位开展印章管理风险自查,规范印章管理。其中10家单位制定或修订了印章管理相关制度。四是针对集团总部印章管理,通过建立“建工用印信息交流群”,加强与权属各单位用印人员交流沟通,及时解答权属各单位用印问题。发布集团用印审批表范本,让审批登记有据可循,加快审批效率。

18.关于工程主材采购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

(58)集团集中采购规定未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于2019年5月完善修订《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工成本〔2019〕2号),严格执行集团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相关制度。二是截至5月21日,各相关分公司针对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共自查排查1023个业务项,并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三是实行采购业务上线管理。下发《关于项目管理软件二期资金模块、质量安全模块、物资采购模块(1688大企业平台采购)业务上线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工成本〔2019〕4号),5月10日后分公司物资采购业务工作全部在项目管理平台上运行,提高物资采购透明度,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59)公开招标比重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截至5月21日,集团组织各分公司针对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共自查排查12777个业务项,并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二是完善修订集团《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工成本〔2019〕2号),严格执行集团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相关制度。三是实行采购业务上线管理。下发《关于项目管理软件二期资金模块、质量安全模块、物资采购模块(1688大企业平台采购)业务上线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工成本〔2019〕4号),5月10日后分公司物资采购业务工作全部在项目管理平台上运行,提高物资采购透明度,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四是钢筋采购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水泥、铝合金型材、电线电缆等也采用与大型厂商签订战略协议以取得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确保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五是利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指定的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本企业官网、企业自有采购交易平台、社会专业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物资采购公开招标信息264条,多渠道、多形式来加大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力度。

(60)采购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截至5月21日,集团组织各分公司针对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共自查排查12777个业务项,并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二是完善修订集团《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工成本〔2019〕2号),严格执行集团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相关制度。三是实行采购业务上线管理。下发《关于项目管理软件二期资金模块、质量安全模块、物资采购模块(1688大企业平台采购)业务上线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工成本〔2019〕4号),5月10日后分公司物资采购业务工作全部在项目管理平台上运行,提高物资采购透明度,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四是利用1688等采购平台对零星采购材料进行平台化公开采购,发布采购信息174条,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

19.关于大量房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竞价招租的问题

(61)大量房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竞价招租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一是对集团及分子公司现有国有房产情况进行排查。全集团资产出租共有312项,其中:公开招标28项,协议租赁34项,续租121项,二次续租62项,作为公有住房出租给内部职工租住67项。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工作指引》(闽国资产权〔2018〕30号)文件要求,存在有175项未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的问题。二是截至6月底,175项已整改到位95项。对80项尚未到期的问题,考虑到诉讼风险等问题,将在合同期限到期或具备条件后予以收回,进行重新规范招租。2019年3月印发《总部公有住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工资产〔2019〕4号),以市价为标准,制定基准租金价格,每年对租赁给内部职工的公有住房租金价格进行调整。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20.关于有些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举一反三抓得不够的问题

(62)个别问题未做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转入长效工作机制。一是2019年7月修订印发《中层干部及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用管理办法》(闽建工人〔2019〕195号),进一步明确干部交流要求:“中层干部及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一般应当进行交流”,建立领导干部交流机制,对于专业技术领导岗位干部,列入专业序列岗位管理,不作为班子成员管理。二是对上一轮巡视提出程红宇等6位同志长期未交流问题予以积极整改:2019年5-6月已对程红宇、陈友发2位同志进行岗位调整(闽建工人〔2019〕147号、闽建工人〔2019〕163号);已免去黄春风、卢伟煌、陈振建3位同志其所担任党内、行政职务,并调整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序列,按照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不再列入其所在单位经营班子成员管理(闽建工人〔2019〕175号、闽建工党〔2019〕70号、闽建工党〔2019〕73号);鉴于连明顺同志于2019年10月到龄退休,正积极物色接替人员,连明顺同志到龄后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63)工程项目违法分包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集团全面推行自行承揽,不再采取与个人合作承揽项目。先后已出台《经营工作管理办法》(闽建工经营〔2018〕3号)、《标前测算项目目标利润补充说明》(闽建工市拓〔2018〕1号)等相关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保障,杜绝违法分包问题。二是提高思想认识。2019年6月17日-6月29日组织学习8家二级单位学习住建部新版违法分包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违法分包教育,提升项目管理人员预防违法分包的意识。三是按照集团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办法,通过福建建工i8项目管控数字平台,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项目分包招标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强化监督问责规范管理。四是2019年5月6日-6月28日开展对152个在建项目分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后续将定期开展分包管理情况检查工作,重点查处违法分包等行为,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64)房地产项目销售经营还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完善制度体系。2019年7月中国武夷已出台《中国武夷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对营销策划、委托代理、楼盘销售等工作程序和工作权限作了明确规定,并对权限边界作了划分,防控销售风险。二是引入德勤管理咨询服务,就权责边界、审批流程、内控制度进行梳理优化,加强房地产经营销售管控。严格销售事项审批,严控内部销售。三是推行信息公开。在中国武夷信息化平台发布销售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查处内部超优惠违规销售问题,严防房地产销售经营环节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八)脱贫攻坚方面

21.关于对挂钩帮扶屏南县工作未认真落实的问题

(65)未发现建工集团有关于挂钩帮扶屏南县的工作资料,除挂钩帮扶省级重点贫困村外,集团党组没有开会研究过挂钩帮扶屏南县的有关工作,未履行挂钩帮扶职责开展对屏南县的挂钩帮扶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强化基层调研。2019年5月9日-10日,集团组织对屏南县进行考察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对接帮扶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和存在的不足,下阶段加大帮扶力度,推动屏南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二是制定扶贫相关措施。2019年5月制定并印发《关于2019-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意见》(闽建工发改〔2019〕34号),明确集团扶贫攻坚工作的主要目标、帮扶计划以及对口帮扶相关责任事项和责任单位,对集团未来扶贫攻坚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三是积极开展消费扶贫集团派驻屏南县坑头村第一书记牵头组建农产品销售公司,并注册“精福屏”扶贫商标,助推农产品销售,推动扶贫农产品产业化。集团及权属单位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屏南县的农产品,并积极发动集团及下属各工会组织将屏南县农副产品纳入采购名录,助推农产品销售,带动全县范围解决农村农产品销售、走出去等老大难问题。2018年集团及权属企业工会共采购屏南县农副产品合计45.9826万元;2019年计划采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四是注重以产业扶贫增强乡村“造血”功能。依靠全产业链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建设,为地方政府提供从城市规划、项目设计、投资、施工到运营的一揽子全产业链服务,并通过引入省属企业的资金、人才、技术、管理资源,为苏区、革命老区县输入了规范化的建筑企业管理、地产开发的新理念,为当地建筑市场树立了新的标杆。如集团在屏南县承揽的EPC工程项目共计子项目30个,均为保障房、医院、学校等民生补短板项目,为屏南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做出贡献,增加了地方就业、产值和税收。截至2019年上半年,集团在对口扶贫的屏南县承接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工程包共计25.65亿元,已为当地贡献产值20255万元,税收1239.71万元。五是推进智力扶贫。集团及权属单位、项目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屏南县项目所在地区、贫困村聘用工勤人员,优先接受当地贫困户子女就业,并发动集团各级单位工会、职工资助贫困儿童、贫困大学生就学。

22.关于履行挂钩帮扶重点贫困村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66)2015-2016年,集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未按闽委发〔2014〕8号有关央属省属企业挂钩帮扶省级重点贫困村的意见要求,做到每年至少一次深入贫困村调研,分管领导每年主持召开一次村企共建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帮扶工作

整改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团于2019年5月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闽建工发改〔2019〕31号),由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林增忠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刘晓群和党组副书记、董事、纪检组组长徐凯任副组长,发展改革部、党群工作部、生产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司属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于集团发展改革部。明确集团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到挂钩的贫困村开展工作对接交流不少于两次,集团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一次深入贫困村调研,分管领导每年主持召开一次村企共建联席会议,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现场协调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深入开展基层调研。2019年1月24日,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刘晓群,党组副书记、董事、纪检组组长徐凯一行深入集团挂点帮扶的屏南县屏城乡坑头村看望集团选派的驻村干部,与当地领导举行对口帮扶座谈会并实地考察贫困村及援建项目情况;4月9日,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丘亮新到集团挂点帮扶的屏南县屏城乡坑头村进行调研考察,牵头并已捐建1座现代化的示范性装配式公共厕所。三是加深扶贫经验交流。5月31日,集团党组副书记、董事、纪检组组长徐凯书记出席省国资委举办的“所出资企业脱贫攻坚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会”,并做了关于建工集团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经验交流。四是加大资金帮扶。在第四轮、第五轮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帮扶工作中,集团分别下拨2014-2016年度挂钩扶贫资金共120万元、2018-2020年度挂钩扶贫资金180万元,用于集团选派干部所驻村的村道建设项目、卫生所、幸福院、小学操场、光伏扶贫等项目。其中,周宁县纯池村造福新村建设项目作为集精准扶贫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搬迁、危房改造等于一体的民生项目,项目总投资9400万元。2017年临近春节时,该项目建设可能延误“贫困户”搬迁,建工集团迅速调派施工力量援建,整个援建工作量逾100万元,保证了春节前让26户贫困户顺利搬入新居,得到了当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2018年,集团援建的“福安市后舍村畲族节庆广场项目”(工程决算造价301.22万元)在“善行八闽-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中获得优秀项目奖;2019年初,集团支持屏南县坑头村筹资共计50万元(其中集团20万,民政局和财政局补贴约30万),利用废弃小学改造修建幸福院,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初步建成,当地老人可于年底前入住。3月,集团派出福建省建筑设计院专家团队无偿帮助坑头村进行整村规划设计,并针对美丽乡村建设具体项目做了施工设计。在调研中村民期盼活动场所有个公厕,集团当即决定赠送一个全省最新工艺的样板型装配式生态公厕,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生产和施工,公厕造价20万元。

23.关于扶贫公司部分资金拨付不够规范的问题

(67)存在审批签字时间和拨付时间不规范情况,有时拨付时间在前,审批签字在后,甚至审签时间有涂改迹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未签署时间的审批件已于2018年12月26日由原董事长林秋美补签。二是规范审批流程手续,建立资金拨付OA审批管理流程。

(68)设立多个账户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收回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的通知》(闽财指〔2018〕664号),华夏银行账户资金已于2018年7月27日归还至国库并注销账户。二是根据省政府会议纪要(〔2016〕13号、42号),省扶贫公司所承接的资金分为三块,分别为地方政府债券、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专项(贴息)贷款。介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特殊性,根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7〕37号),省扶贫公司承接的所有资金实行分门别类专账管理,严格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同时,便于及时了解各类资金变动情况。现有的7个账户均按政府相关文件及银行业务要求开立,匹配不同性质的资金。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一组向集团纪检组移交了一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对此,集团纪检组迅速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该调查核实的调查核实,该立案查处的迅速组织查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完毕。省委巡视一组共向集团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23件,其中重复或反映同人同事的7件,合并后实际信访线索16件, 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中,党纪立案2件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初核了结9件8人,给予提醒谈话(含组织调整)2人;谈话函询了结1件1人;反映问题在以前年度已经处理,重复举报,予以了结2件2人;属于业务外非检控类2件,已移交集团相关业务部门或单位办理,并已完成。

(一)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林颖孜结构设计工作室负责人、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总经理林颖孜与配偶子女于2010年3月1日获得加拿大长期居住资格,未及时向组织进行报告。给予林颖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林颖孜结构工作室负责人身份,不再参与具体事务;补扣林颖孜2017年以来事假工资17540元。

(二)福建建瓯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简勇信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给予简勇信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罚2018年度30%的绩效奖金。

另外,根据巡视反馈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党纪立案2件2人,给予党内警告2人。

(一)中国武夷所属南京武宁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吴仕继违规超优惠购房问题,给予吴仕继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233793元已收缴。

(二)原福建建工集团莆田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林万龙(主持工作),在项目投标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和不良影响,对该项目投标造成工作失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林万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扣罚2018年度5%的绩效奖金。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集团党组在整改落实上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相比、与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党员干部落实整改任务的政治责任感和党性自觉不够强,致使一些整改任务的落实进展不快、成效不明显,一些需要持久攻坚的整改任务还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毅力加以解决,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的任务还比较艰巨。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始终保持整改的初心不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重点抓好以下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

(一)关于综合实力不强的问题

说明:集团综合实力的提升建设是集团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全体建工人为之努力奋斗,集团全体应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持不懈努力稳步推进,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应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统筹规划、长期努力,要按步骤、有重点地不断推进各项整改措施。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引入管理咨询机构,对标先进企业,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组织再造方案,形成中国500强赶超计划。二是深化改革,着力体制机制升级,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执行力。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延伸产业链,在跨境电商、产业地产及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加大集团全产业链整合力度,把工程总承包、建筑工业化打造为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五是创新模式,用好投资杠杆撬动主辅业发展。六是扎实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发挥国有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七是做优地产行业。推行好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各项目公司全周期计划管控,确保全周期意识落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团队。八是做强做优海外板块。以EPC+F模式推动国际业务转型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中国武夷香港财资中心作用,匹配国际工程EPC+F模式创新开展海外融资,降低财务成本,为闽企创新融资模式探索出可借鉴之路。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关于集团负债率居高不下的问题

说明:一是应收账款的回收涉及工程未决算、诉讼等原因,短期难以见效。二是财政部对类永续债券推出了新规,目前全国尚未按照新规定成功发行一例,现正持续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以达到新规要求发行。三是盘活土地事项已在评估中。四是因收购职工股事项未完成,需待职工股收购完成后再推进省安债转股事宜。五是因前期承接的PPP项目、投融资项目本年陆续开工,需垫付的资金较大,还将增加集团负债水平,短期内难以缓解负债率较高的情况。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加快回款速度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增加现金流,减少贷款金额。二是发行可以列入所有者权益的永续类债券。三是盘活国有划拨土地,按照政策评估价值入账,提高所有者权益。四是推进七建、环海、省安几家子公司债转股事宜。五是加大开发力度,降本增效,提高利润率,增加所有者权益。六是减少垫款高、回收期长的项目的承接。七是多元化引入合作方、基金公司等合作单位,合作开发PPP等项目。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三)关于项目投资风险防控机制缺乏的问题

说明:集团正逐步从建筑施工商向服务城市建设的运营商转型,以往的投资决策流程已经不能适应集团改革发展的需要。一是近年来以PPP为代表的投融资项目决策流程和要求和以往的投资项目不同。二是目前集团正在探索的一些新兴的投资业务,现有决策流程已不能满足新业务投资决策要求。集团目前正主动对接第三方咨询机构,积极借用外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理顺集团的层级架构的基础上,优化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以适应集团转型升级需要,全面推动集团管理机制走向现代化。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投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集团投资项目管理,促进风险管控的关口前移,着眼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的全过程介入。二是组织修订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决策流程,规范新业务决策流程。三是进一步规范集团新业务开发投资行为,制定集团《新业务投资决策程序及新设开发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决策程序,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强PPP项目投资前期风险管控,建立健全PPP项目财务评价体系,加强PPP项目过程管控,规范合同审批流程。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四)关于回收难度高的垫资款和垫资利息总额大的问题

说明:回收难度高的应收款项,因工程未决算、涉及诉讼或仲裁、债务人不配合等各种原因,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整改,需要在未来期间不断强化应收款项清查和催收力度,形成长效机制,进行持续性整改。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严格执行集团《应收款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应收款项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将应收款项管理列入下属单位的年度经济责任考核目标,与责任制奖金挂钩考核。二是持续开展集团财务审计检查工作,并重点检查权属单位的应收款项管理情况,督促建立应收款项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内控流程,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三是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加强对投融资项目的监管,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要求权属单位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收款项催收小组,实行应收款项管理内部责任制,遵循“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催收责任人,定期编制清欠计划和统计报表。同时,采用协商、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各部门统一意识,协同配合,形成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严格控制集团资产负债率,减少垫资施工项目承接数量。五是积极发挥集团房地产、施工全产业链优势,针对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确实偿还困难的欠款,在相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尝试以取得土地项目储备抵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五)关于大量房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竞价招租的问题

说明:经排查,全集团资产出租共有312项,存在175项未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已整改到位95项,80项因合同未到期尚未整改。因提前解除合同可能造成所涉及单位经济损失,存在诉讼风险,所以80项未完成整改项拟在合同到期后按制度公开招租。

进一步整改措施:尚未整改完成的80项(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8项,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60项,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11项,2025年4月30日前整改1项),在合同到期后将按照制度采取公开招租或协议租赁的方式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

(六)关于履行挂钩帮扶重点贫困村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说明:根据《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9-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意见》,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进一步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央属、省属企业挂钩帮扶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意见要求,做到每年至少一次深入贫困村调研,分管领导每年主持召开一次村企共建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推动帮扶工作。目前,已捐赠帮扶村屏南县屏城乡坑头村1座装配式生态公厕。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集团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集团高质量赶超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强化抓巡视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持续强化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落实和体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大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集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和“滴水穿石”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逐项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提升整改实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坚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拿出硬招实招,改深改透改全。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从防患未然的制度层面上堵住漏洞、扎紧“笼子”,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集团的改革发展上来,以优异成绩落实高质量赶超发展任务,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32356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电子邮箱:fjjgdqb@163.com。

 

 

                                                             中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

                                                                2019年10月8日